IM体育短视频直播浪潮下的法律风险与规范之路
发布时间:2024-12-20 14:24:27 来源于:本站 点击(60)
IM体育 12月17日大理市委政法委、大理市融媒体中心 • 大理人民广播电台综合广播FM99.9,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推出《城市进行时•政法篇》,本期节目嘉宾:云南六恒律师事务所王凌律师,和您一起关注:短视频直播浪潮下的法律风险与规范之路。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短视频与直播行业迅速崛起,成为连接人们与世界的重要桥梁。从日常的娱乐分享到商业带货,其影响力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然而,在这一新兴领域蓬勃发展的背后,法律与合规问题也逐渐凸显,亟待我们深入了解与重视。   王凌 云南六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短视频,作为一种依托短视频平台快速拍摄、美化编辑并即拍即传、实时分享的新型视频形式,以其“短平快”的特点深受大众喜爱。其时长较短,内容生产与传播呈现碎片化,具有强烈的社交属性,生产者与消费者界限模糊。但在法律层面,现有法律法规并未对其作出明确界定。 著作权纠纷 在短视频传播过程中,著作权纠纷屡见不鲜。例如,刘某诉一条公司侵犯其短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便是典型案例。一条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刘某具有独创性和广告价值的短视频用于商业传播且未署名,最终被法院判决赔礼道歉并赔偿高额经济损失。这一案例警示我们,无论是创作者还是传播平台,都应高度重视短视频的著作权问题,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肖像权侵权 随着探店视频等短视频形式的兴起,肖像权侵权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许多路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拍摄进探店视频,这可能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因此,博主在拍摄过程中应增强法律意识,尊重他人权利,主动征求路人意见;若未征得同意,则应采取技术手段如马赛克遮挡面部或特殊处理声音等,确保行为合法合规。同时,短视频平台也应承担起监管责任,及时处理侵犯肖像权的视频,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违法违规直播行为 网络直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多种多样,严重破坏了网络生态环境。部分主播为吸引人气和打赏,不惜突破道德底线,如直播辱骂他人、传播淫秽物品、制作散布谣言、侮辱诽谤他人、寻衅滋事等,甚至发布违法犯罪信息、售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损害了社会公序良俗。主播们应深刻认识到这些行为的严重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直播形象。 直播带货中的法律问题 “直播带货”作为当下热门的商业行为,也存在诸多法律风险。一方面,网红直播带货常常出现夸大不实宣传、销售“三无”产品或变质产品等问题;另一方面,平台对商品准入审核和管理不严。依据《广告法》,主播在直播带货中属于“广告代言人”,在特定情况下还兼具“广告经营者”属性,需承担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等严苛义务,若出现虚假宣传或销售问题产品等情况,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网络平台作为直播带货的传播途径,依据《电子商务法》,若明知或应知平台内经营者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而未采取必要措施,将依法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在全民娱乐化和网络化的今天,短视频与直播行业为我们带来了无限机遇,但同时也伴随着诸多法律风险。自媒体从业者不能仅着眼于利益,而应充分认识到背后的商业风险与法律风险,依法依规进行创作与经营,积极引导正向社会舆论,为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与安全贡献力量。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与可能的同时,确保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让短视频与直播在法律的框架内绽放更加绚烂的光彩。  城市进行时 《城市进行时》节目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0:00(首播) 21:00——22:00(重播)

卓 美 · 企 业 品 牌 策 略 助 推 者